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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学生医保常见问题问答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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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9:53: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为什么大学生必须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根据闽政办[2009]118号文件规定,我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之日起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从参保之日起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学基本医疗保险以设区市为统筹单位,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之日起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2、今年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有哪些新变化?


  根据《关于依托福建省学生服务平台做好2015年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莆市医保【2014】40号),为了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莆田市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服务工作,从今年起,莆田市在校大学生依托福建省学生服务平台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学生须登陆“福建省学生服务平台”进行大学生医保参保,并通过支付宝或网银在线缴费。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为:2014年度的新生,每人需缴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医保费120元,享受待遇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其他续保学生参保缴费为90元/年人,享受待遇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贫困生可享受保费免缴待遇。


  3、新生缴纳的医保费用为何与老生缴纳的费用不同?


  根据文件规定,新生自办理入学之日起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待遇时间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续保老生享受待遇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由于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时间不同,所以新生缴纳的医保费用高于老生缴纳的费用。


  4、已毕业大学生医保卡的发放和管理如何进行?


  (1)未领取社保卡的毕业生可回校学生管理科咨询,若已制卡未领取的,直接在莆田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领取即可;若学生管理科没有的,可拨打城厢区医保中心电话2852060查询未制卡原因。若在校期间确未制卡的,可通过新的就业单位重新申请社会保障卡,无需再通过学校予以办理。


  (2)毕业大学生已领取社保卡的,若就业单位在莆田地区的,原社保卡可继续使用;若就业单位在莆田市外的,可拨打我中心电话2852060申请注销,然后在新就业地重新办理社保卡。


  5、为什么我校仍有一部分学生未领取医保卡?


  截止目前,仍有一部分学生未领取到社保卡,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社保卡信息采集错误、照片采集不符合要求等;二是在福建省内已参加了新农合医保;三是在外做兼职,兼职公司为其在城镇职工医保参保并制作了社会保障卡。


  由于原因一造成未制卡的同学,在学校开展2015年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时,请在登陆福建省大学生服务平台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并重新上传个人照片(白底一寸彩照),我中心将根据新数据重新提取并送市制卡中心制卡。


  由于原因二造成未制卡的同学,我中心会统一将原社保卡功能予以暂停使用,然后重新报送制卡。


  由于原因三造成未制卡的同学,目前我中心无法制卡,需由学生本人到原参保地职工医保作转出并停用社会保障卡后才能重新予以制卡。


  6、已办理医保,医保卡未发放的学生医保如何报销?


    可参照《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服务指南》(可在学工系统内下载)有关规定,入院三天内到医保中心申请“无银行应用社会保障卡”后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


  7、学生如何了解学生医保报销比例、报销标准、报销流程及报销所需材料等信息?


    莆田学院学生医保报销比例、标准、流程等相关信息,在校学生可查阅《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服务指南》,该指南可在莆田学院学生处网站上下载。


  8、大一新生在领取医保卡之前如何报销?


    大一新生入院的,需先行垫付医药费,待学校统一办理医保后,按照《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服务指南》(可在学生处网站上下载)有关规定,提供住院的相关材料到城厢区医保中心医疗窗口报销。


  9、在校大学生参与大学生医保时应了解的信息有哪些?


  第一,登陆大学生服务平台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缴费,如遇问题及时拨打服务电话咨询。第二,认真阅读《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服务指南》中关于医保报销比例、标准、流程等条目,现我校学生医保报销流程、报销材料及报销比例均参照《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10、福建省大学生服务平台使用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咨询渠道有哪些?


    福建省学生服务平台操作方法参见《福建省学生服务平台学生医保缴费帮助手册》(已挂学生处网站)。


  服务平台使用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请咨询电话:13489029119、13489029210。Q Q:2273903581 、2827939102 。(咨询时间:08:30—12:00 13:30—18:00)


  11、贫困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哪些优惠政策?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被认定为2015年度贫困生的可享受保费免缴待遇,享受人数不超过参保人数的20%。2015年度的贫困生均需先缴费,待我校确定2015年度贫困生名单后,再通过平台原缴费渠道退还贫困学生已缴纳的医保费。


  12、莆田本地学生在家乡已办理过医保卡,在学校参保后是否重新制卡?


    莆田市内已制卡的学生在校参保后无需重新制卡,原已领取的社会保障卡可正常继续使用。


  13、毕业班学生7月份就已离校,为何投保时间为1月-12月?


    我省城镇居民和新农合都是采取按年缴费的参保方式,需在年底前完成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工作,没有按月缴纳的缴费方式,所以毕业生需缴纳一整年的医保费。另外,毕业后回家后已经过了当年度的参保缴费时间,如果不缴纳一整年医保费,会出现毕业后8-12月的医保待遇无法享受的现象。


  14、今年已经在家乡交过保费的同学,是否需要在学校这边参保?


  需要。根据闽政办[2009]118号文件“我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之日起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从参保之日起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在校大学生自入学之日起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需通过高校统一办理大学生医保。


  15、二女户家庭学生在其家乡参保享受保费减免待遇,这项政策在学校方参保是否同样适用?


  不适用。二女户家庭学生在其家乡参保享受保费减免待遇,属计生免缴政策,该政策适用于城乡居民参保,而在校大学生参保没有这方面的文件规定,所以不适用。


  16、学生医保相关问题咨询渠道有哪些?


  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及宣传材料已挂在学校学生处网站,同学可以自行下载查询。如遇新的问题需要咨询,请先与你们学校学生科联系,将问题汇总后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回复。


  医保中心医疗报销联系电话:2272005


  医保中心医保注销、转移联系电话:2852060


  办公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众乘坐1路、7路、9路、28路、29路、202路等公交线路直接在荔城中大道的市政府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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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1-27 20:40:58 | 只看该作者
很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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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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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3-15 18:44:03 | 只看该作者
不问还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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