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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促进莆田市在外莆籍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建立常态化政策推介和联络机制,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现就莆田市首批选聘在外莆籍大学生联络员工作发布以下公告:
一、选聘对象、数量
1.对象:
(1)福建省外高校。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昌大学、南京大学、宁夏大学、清华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石河子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排名不分先后)
(2)福建本省高校、职业院校。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排名不分先后)
2.数量:每所福建省外高校选聘1名联络员,福建省内高校选聘1-2名联络员。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开始,报满即止。
报名材料:《在外莆籍大学生联络员申请表》(见附件1)、《在外莆籍大学生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2)、个人3分钟以内自我介绍短视频、有效期内身份证、学生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福建省外院校需5名及以上、福建省内院校需10名及以上莆籍在校生联名推荐并签字确认。
三、福利待遇
1.联络员个人工作补助经费800元/月;
2.每年评选一次“莆田市优秀联络员”,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资金;
3.联络员享受莆田(海峡)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窗口提供的毕业生报到、求职登记、档案寄存、人事代理、就业推荐、职称评审一条龙服务;
4.联络员可获得联络员证书、海峡人才卡;
5.联络员毕业后可优先推荐莆田知名企业竞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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